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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劳动争议律师网是由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主办的以劳动争议咨询、仲裁、诉讼为主的专业网站,该网站现已正式开通!

    每个人都有诉讼的权利,依据国家法律,恪守执业道德,认真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作为律师的崇高职责!

    本律师以专业的业务知识,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愿为每个遭遇法律困境的当事人提供最周到,最及时,最专业的律师服务!

  当前位置:

欲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市民李女士:工厂已经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没发,请问,我们可以立即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吗?

  济南劳动合同律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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