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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签劳动合同也存在风险

        据统计,合肥市目前尚有30%左右的私营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个别劳动者利用法律漏洞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公司也没有保存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书面证据,导致也要赔偿双倍工资。对于现在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者已经进入劳动仲裁程序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应对?

  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存风险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冒着风险的,因为可能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假如用人单位不是有意不签劳动合同,在面对“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时,应该如何处理?

  合肥律师高飞认为,面对这样的情况,公司必然要以整体利益为重,从稳定考虑。可能一个员工的双倍工资没有多少钱,但是一旦事态扩大,公司其他员工看到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轻易获得双倍工资这么巨大的利益,必然都会向公司索要,一般的中小企业是无力承受这么庞大的费用的。可以说这是公司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所以在这个阶段,公司要从维稳出发,尽可能地把纠纷解决在这个阶段,防止事态扩大化。要尽量了解员工手中掌握的证据、员工心理,只是为了要钱还是有其他诉求。计算出法定赔偿数额后,再尽量协商。

  同时,用人单位需委托劳动法律顾问律师,制定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策略、细化工资结构、加班制度等等,从源头上杜绝争议发生的风险,一切的一切,都要从公司稳定出发。像合肥市红星锻造有限公司,有30个员工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发生了一起员工索要双倍工资的纠纷后,通过委托专业劳动法律顾问律师,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规避了近60万元的双倍工资赔偿风险。

  双倍工资是怎样计算的?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单位没有拿出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承担败诉的法律责任。如果真的没有签订,单位是不是一定就要支付双倍工资了呢?答案是不一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到底什么时候是“知道或者应当的”起算时间呢?这里就存在着争议。根据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包括各个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实际判例中,认为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时间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也就是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但是合肥市各个基层法院,包括合肥市中院,判例认为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起算时间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或者提前劳动仲裁之日起。

  说到这里,合肥市的用人单位可以看出,走上了仲裁,双倍工资劳动争议的最好解决时机是在劳动仲裁阶段,因为仲裁委支持双倍工资的短仲裁时效,对公司有利!在开庭的过程中对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予以抗辩、制造压力,同时,还是和员工协调,双方互相让步,争取调解!毕竟一个人的赔偿对用人单位来说没有多少压力,适当的协商单位还是可以接受,但是一旦这个纠纷没有处理好,事态扩大对单位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合法用工方能确保无忧

  在无法以双方都接受的方式解决未签书面劳动双倍工资争议的时候,公司首先不能自乱阵脚。必须先把内部矛盾处理好,尽可能地与公司其他员工补签劳动合同、细化工资结构、完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稳住后方之后,同时与对方展开正常的诉讼程序,毕竟是公司违反法律在先,就当是吃一堑长一智了,借此机会完善公司制度。

  高飞建议私营公司,在用人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履行用人方的职责。一纸劳动合同,换来企业高枕无忧,那是再合算不过的买卖。对于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不熟悉,用人单位需加强学习,还可向专业律师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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